自2026年3月1日起,独立住宅、公寓以及房地产项目中的产品等不动产,将拥有各自独立的电子身份编码。

政府近日颁布了第357号法令,规定建设与管理住房及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与数据库。

根据该法令,住房及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将从中央到地方实行统一建设与管理。建设部负责在全国范围内建设、管理并运行该系统。各省级人民委员会负责数据的收集、更新以及数据库的开发利用。

房地产产品的电子身份编码为由数字和字母组成的字符串,最长不超过40个字符。该编码将分别分配给每一套住宅(包括公寓或独立住宅)以及建筑工程中的不动产资产。为每个房地产产品分配独立身份编码,有助于提高市场透明度,加强交易管理,并防范法律风险。

房地产产品电子身份编码的结构包括:地块识别码—项目或工程信息码—地点识别码(如有)—房地产产品类型。

2025年12月,胡志明市东部地区的不动产。

 

除房地产产品外,政府还规定为每个公寓物业管理运营单位、房地产经纪执业证书以及享受住房支持政策的个人设置身份编码。

住房及房地产市场数据库系统必须包含完整的项目信息,包括总投资额、土地使用规模、项目进度以及相关法律文件。

同时,该房地产数据库还将统计交易价格(每平方米百万越南盾)、交易总额以及库存房地产数量。此外,该系统还将包含经公证的交易数据以及房地产买卖合同信息。合同内容包括房地产及交易个人/机构的身份编码、签约时间以及交易形式(买卖、租赁、转让等)。

由建设部管理的系统还将包含组织和个人的住房所有权信息,例如房屋类型、地址、面积、数量、所有权期限和形式以及法律状态等。

其他部委和相关机构需共享、连接并提供住房及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与数据库所需的数据。其中,农业与环境部负责共享土地使用权证书及地块识别码相关数据。

财政部需提供房地产转让相关税务信息。越南国家银行将共享该领域的信贷数据,例如房地产投资与经营贷款余额,以及期房担保余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