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要求越南国家银行牵头研究并提出针对长期租赁住房项目开发商的优惠信贷政策,方向包括稳定利率以及与项目资金回收周期相匹配的贷款期限。

                 

越南总理黎明兴。(图片来源:VGP)

据越南政府新闻网报道,黎明兴总理日前与河内市人民委员会及相关部委召开会议,讨论首都租赁住房发展问题。

发展符合居民支付能力的商品住房以及租赁住房,是越南党和国家的重要政策方向。其中,优先发展租赁住房,特别是出租型公寓模式,被视为具有基础性意义的战略方向,将推动越南未来住房市场发展理念的转变。

河内被选定为全国租赁住房发展的试点城市,并以此为基础推广至其他大型城市及重点经济区域。

根据《首都规划》,河内将发展多功能城市区域,而《首都法》也赋予河内试点新机制、新政策的权限。因此,总理要求河内全面审查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储备以及利用效率较低的公共住房资产,从而制定租赁住房发展方案。若试点机制实施效果良好,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总理要求河内力争于6月启动部分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并灵活使用以货币形式缴纳的社会住房义务资金,按照“国家投资、专业企业运营”的模式推进项目。同时,河内需制定租赁住房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计划,并提出社会资源动员机制,以及与土地划拨、土地租赁相关的配套政策。

越南建设部被责成研究并提出新的政策及租赁住房发展的总体机制,同时研究将住房发展划分为四大类别的方向,包括商品住房、租赁住房、公务住房及政策性住房。

总理建议研究15—20年甚至更长期的租赁政策,并要求商品住房项目预留一定比例用于出租。同时,提出国家参与的具体金融机制,以及吸引民营企业投资长期租赁住房的适当方案。

建设部还需与地方政府协作——首先包括河内、胡志明市、同奈省、海防及岘港——明确各类租赁住房需求,并研究提出全国租赁住房发展的具体指标。同时,研究允许企业和合作社购买商品住房及社会住房,并仅用于出租经营的机制。

对于财政部,总理要求其尽快在权限范围内出台指导意见,包括社会住房义务资金的会计核算机制、用于投资发展租赁住房时的资本保值方案,以及针对长期租赁住房项目的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从而有效吸引私人资本及长期投资基金参与。

对于越南国家银行,总理要求其牵头研究并向总理提出长期租赁住房项目开发商的优惠信贷政策,包括稳定利率以及与项目回本周期相匹配的贷款期限。如有必要,还需研究针对商业银行的再融资机制,或为相关商业银行提供更灵活的信贷额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