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1/2026
1月27日,在第31次会议期间,河内市人民议会正式通过《关于调整河内市2021–2030年住房发展规划的决议》。

根据决议,在调整住房发展总体目标方面,历史内城区范围内的乡、坊将最大限度限制在新建商业住房和社会住房项目中开发公寓住宅(老旧公寓改造、重建及安置住房项目除外),以最大限度限制人口增长和基础设施超负荷运行。
此外,新建住房项目和新形成的城市区域必须按照智慧、文明、现代化、绿色住房和智慧城市方向进行规划建设,应用数字技术并适应气候变化;各城市和住宅区必须同步规划和建设社会基础设施(医疗、教育、社区活动设施)以及技术基础设施(水供应系统、雨水和污水排放系统及就地污水处理设施、电动车充电设施等)。
同时,河内市将形成并实施多功能城市项目,包括商业住房、社会住房、安置住房及服务高科技人力资源的住房;大型、重要的城市项目必须与《河内首都总体规划(百年愿景)》相衔接。住房发展须确保公平性,满足居民新建和改造住房需求,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并确保各类住房建设质量标准一致。
市政府还将重点推进城市更新、整治和再开发项目,包括老旧公寓改造和重建,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美化城市景观并促进首都可持续发展;集中资源排查并消除临时、简易住房,最大限度减少半永久性住房;支持贫困户和近贫户建设、维修和升级破损住房,确保符合“三硬”标准(地基硬、结构和墙体硬、屋顶硬),符合地方实际条件。
决议明确提出对住房建筑面积发展目标进行调整:2021–2030年,河内市力争完成2.55亿平方米住房建筑面积,约合 1.821.700 套住房,将全市人均住房面积提高至不低于40平方米;2031–2035年,力争完成约1.275亿平方米住房建筑面积,为2026–2030年项目提供发展空间,并将人均住房面积提高至不低于45平方米。

在住房质量提升目标方面,到2030年,全市永久性和半永久性住房比例(包括城乡地区)将达到100%,彻底消除简易和低质量住房。
在住房类型发展目标方面,社会住房方面,2021–2030年期间力争建设不少于14.4万套(其中2021–2025年约2.4万套,2026–2030年至少12万套);2021–2035年累计完成不少于50万套。社会住房用途将多样化和多目标化,并可在社会住房、商品住房、城市更新安置住房、公务住房及租赁型社会住房之间灵活转换,按照政府第302/2025/ND-CP号法令,通过城市发展投资基金实施。
在商品住房方面,力争完成不少于约1.8亿平方米建筑面积,对应约112.22万套住房;新建住房和城市项目必须符合智慧、绿色、现代化和气候适应性发展方向,并同步建设社会和技术基础设施。
在安置住房方面,2021–2030年期间力争完成约1380万平方米住房建筑面积,约20万套住房。
在老旧公寓改造方面,2026–2030年期间将完成依法需拆除的老旧公寓改造重建,约150万平方米,约2万套住房;并持续推进其他符合条件的老旧公寓更新改造,力争到2035年完成全部2160栋老旧公寓的城市更新。
在居民自建住房方面,鼓励居民新建和改造住房达到永久性质量标准;预计2021–2030年期间居民自建住房新增约4500万平方米,约30万套住房;并继续实施针对革命有功人员、贫困及近贫家庭、自然灾害频发地区家庭的住房支持政策。
到2030年,全市最低人均住房面积目标为8平方米/人,符合**政府第100/2024/ND-CP号法令(2024年7月26日)**关于个人投资建设出租型社会住房的标准。
根据决议,2026–2030年期间,社会住房及多功能住房发展用地预计约1492.5公顷,其中多功能住房约1276.0公顷,武装力量住房约221.9公顷,同时预留约8.3公顷用于工人住宿住房;并规划建设1至2个专家、高端人才及高科技人力资源住房区,持续审查公务住房需求以合理配置土地资源;2031–2035年期间,多功能住房发展用地预计约2919.6公顷。
关于按规划阶段划分的住房发展所需国家财政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2021–2030年期间住房发展资金需求总额约为2,779,282十亿越盾,其中商品住房约2,001,004十亿越盾,多功能住房约321,902十亿越盾,武装力量社会住房约52,562十亿越盾,居民家庭和个人自建住房约384,103十亿越盾,老旧公寓改造及重建约19,711十亿越盾(仅计算住房建设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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